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3-06-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23年3月15日在阳泉市矿区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尚锐利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矿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全区实施“十四五”规划、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区委“一城三区”建设路径,按照“十四五”时期阳泉检察“三突出”“五加强”总体工作思路,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检察工作全面提升。

一、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永葆绝对忠诚政治本色

牢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各环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综合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党小组分组学、全院大会全员学等形式深学细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络知识答题活动“优秀组织奖”和“优秀个人奖”。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大检察事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办理主动向党委汇报;对标对表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检察实际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见效,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持之以恒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6次,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利用“学习强国”、“中检网”等平台开展全员政治理论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走访慰问、疫情防控、参观红色教育场所等主题党日活动20余次。

二、积极融入发展大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题,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推进平安矿区建设。全年共受理审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69件84人,批准逮捕51件60人;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57件320人,提起公诉190件211人。

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自觉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中担当作为,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提起公诉涉恶案件1件1人;对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批准逮捕3件3人,提起公诉2件2人;突出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18件22人,提起公诉29件31人;依法惩治涉毒品犯罪,批准逮捕8件10人,提起公诉 10件12人。

聚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一对一联企服务”,常态化开展走访帮扶,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区工商联等5个部门制定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件并下发合规建议。持续完善涉企案件快速审查办理机制,依法惩治各类经济犯罪,办理的“阳泉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非法经营案”入选省检察院涉民营企业检察监督办案典型案例。

扎实推进诉源治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从轻处理,不捕率28.57%,同比上升9.22%,不诉率30.82%,同比上升13.37%。持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真正实现定分止争、化解矛盾,认罪认罚适用率91.1%,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9.13%,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98.25%。将检察建议作为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持续落实最高检察院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协同有关部门深化源头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42件,其中“就帮信罪侦查工作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入选省检察院优秀检察建议。

自觉服务反腐败大局。牢固树立反腐败斗争一盘棋理念,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检察职能,不断深化与监察机关的办案衔接配合,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3件14人,提起公诉15件16人(含上年积存),其中“依法妥善办理涉科研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入选省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情况》。

倾力投入疫情防控。落实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小专项”监督活动,对商场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以磋商、立案调查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加强监管,办理涉疫情防控公益诉讼案件5件,确保及时整改到位;深入社区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并成立“抗疫志愿服务队”下沉包保社区,常态化值班值守,协助社区全员核酸检测,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助力文明城市建设。积极响应区创文办号召,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环境卫生清理等志愿服务活动13次,倡导社会文明新风;集中开展“禁毒普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喜迎二十大、科普向未来”等专项宣传活动,累计发放普法宣传单15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100余次,营造社会法治氛围;发挥公益诉讼治理效能,办理涉市容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35件,督促行政机关消除污染隐患,优化城市生态环境。

三、深化司法为民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能动司法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全力化解社会矛盾。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2人次,实现7日内答复率100%,受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2件,化解信访积案2件,完成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全面清零。充分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的温暖效应,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2件43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8万元,为因案件导致家庭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送去司法关怀。

全力守好养老“钱袋子”。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提起公诉5件5人,追赃挽损2.5万元,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通过“线上线下”开展全方位防诈宣传,深入社区开展预防养老诈骗专题讲座2次,发放宣传手册500余册,拍摄《预防养老诈骗,守护最美夕阳》宣传视频,入选省检察院“整治养老诈骗优秀微视频”。

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聚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关键小事”,联合市检察院技术鉴定中心开展小区体育器材安全专项监督行动,立案调查处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并跟踪监督整改;联合区消防大队开展小区内消防安全专项监督行动,立案监督整改2件;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过期食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现场解答问题60余次,营造浓厚的社会共治氛围,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全力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倾力打造“雨露”品牌,全方位守护未成年人美好未来。同矿区公安分局、西城公安分局联合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公检协作办公室,利用“一站式询问”办案场所,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同区妇联联合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促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深化细化;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和“女童保护一校一讲师”工程,实现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全覆盖,开展法治讲座31次;依托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展中心矿区站,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11次,促进他们尽快回归校园和社会。

全力推进公开听证工作。深入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持续拓展检察听证的广度与深度,让公平正义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对存在重大争议或者较大影响的案件,以检察听证方式进行审查,举行检察听证会109次,邀请人大代表24人次,政协委员6人次,人民监督员91人次,实现“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四、强化依法能动履职,不断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质效

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部署要求,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进法治矿区建设。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充分发挥驻矿区公安分局、西城公安分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5件、撤案22件,纠正漏捕1人、漏诉6人、漏罪3起。加强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3件,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件并被采纳。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3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2人,采纳2人;对监外执行提出监督意见95件,并配合市检察院开展全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专项行动,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工作。

精准推动民事检察。聚焦民事审判监督与民事执行调查监督重点,把民事检察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办理民事裁判监督案件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裁定再审并改判;对民事裁判案件提请抗诉1件,市检察院采纳并提出抗诉;办理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并被法院采纳;持续发挥驻区法院“检察机关便民服务点”职能,办理涉农民工讨薪支持起诉案件99件、涉军属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件。

切实加强行政检察。积极践行精准监督与“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力打造“聚合”品牌,依法能动履行行政检察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建立“1+2”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区“两办”制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同区纪委监委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协作机制,同区司法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机制,全面增强监督刚性。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并被法院采纳;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4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件。

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检察。不断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建立“检察+技术”公益诉讼办案模式,力争破解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取证难的问题;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行政检察”办案模式,将公益诉讼案件中因行政体制机制导致的职责不清、行政管理不明问题纳入行政检察监督范围,促进从源头上解决侵害公益问题。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9件,发出检察建议监督整改11件,发出磋商意见监督整改68件;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法院审结1件并支持;1人荣获“山西检察公益诉讼优秀个人”。

五、提升综合素能,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锤炼优良作风,打造过硬队伍。

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全面落实省检察院巡视“回头看”整改措施,将整治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相结合,持续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制度机制,实现常治长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狠抓“三个规定”落实,通过检察长讲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党规党纪专题集中学习等方式为干警敲响廉洁警钟,实现全面从严治检,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政治生态。

全面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狠抓专业化素能提升,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各业务条线培训18场170余人次,举办“检察官教检察官”业务讲堂4期,全面提升干警业务水平;深化检察大数据战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拓宽监督渠道,加快构建数据赋能监督、数据驱动监督新格局;引“外脑”借“外智”,聘任4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为办案提供专业知识和技术支持,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始终坚持“监督者更应该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向区人大报告检察工作情况,专题汇报法律监督工作,加强与区政协和社会各界沟通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重要会议,征求意见建议,以实际行动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70份,发布办案程序性信息299条、重要案件信息4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矿区检察工作全面提升,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迈入全省第一方阵,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根本在于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矿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地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新要求,矿区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仍不够深入,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服务保障矿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还不够精准细化,创新能力和前瞻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法律监督能力还需不断提高,“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民事、行政检察仍然比较薄弱,利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还有一定的差距;四是检察队伍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专家型、领军型人才紧缺,检察人员司法观念、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今年矿区检察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以及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一城三区”建设为路径,持续落实“十四五”时期阳泉检察“三突出”“五加强”总体工作思路,奋力推进矿区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局起步,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矿区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五个牢牢把握”工作要求,以“六个必须坚持”为指引,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到司法办案全过程。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安排,准确把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部署新要求,完善工作思路、优化创新举措、强化对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全区中心工作,切实担起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提升服务保障精准度、有效性。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持续聚焦重点领域,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领域犯罪,坚持引导侦查、综合整治、宣传教育“三措并举”,推进平安矿区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更加规范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更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有序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为民,尽心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到实处。积极探索多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努力拓展司法救助渠道,做到“应救尽救”,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持续打造“雨露”品牌,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开展检察公开听证,做到“应听证、尽听证”,推动公开听证常态化;以检察工作中的小行动、小细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的大思想、大部署、大战略,努力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进一步依法能动履职,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推进“四大检察”融合发展,形成法律监督合力,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牢牢守住刑事检察案件质量生命线,深化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拓宽监督线索来源,强化“两项监督”力度;注重运用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事前沟通与事后督促相衔接的方式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提升监督精准度和认同度;持续做优“聚合”品牌,健全完善矿区“1+2”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司法局的协作配合,全面增强监督刚性;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追求,在“4+N”新格局下持续拓展公益诉讼监督领域,积极解决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释放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效能。

(五)进一步强化从严治检,着力锤炼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专项行动,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素能强检不停歇。坚持严管厚爱,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三全考核”要求,强化考核导向作用和结果运用,充分调动争先创优的主动性,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加快数字检察建设,培养数字检察战略思维,提高数据运用能力,遵循模型构建规律,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加强精准化学习和实战化训练,持续发挥“检察官教检察官”讲堂的“传帮带”作用,以学促练、以练促战,实现教学成果转化,提升履职能力水平,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号角催人奋进,使命鼓舞人心,检察工作欣逢最好发展时期,也面临更高履职要求。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胸怀“国之大者”,牢记“检之要事”,守正创新,能动履职,团结奋斗,实干担当,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矿区篇章做出更大的贡献!


 
检务公开-领导介绍
检务公开-本院概况
检务公开-机构职能
检务公开-检务指南
检务公开-法律法规
检务公开-预决算公开
  通知公告
·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机关202...
·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
·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
·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
·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
·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
·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
·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
  微观检察
矿区微信公众号
矿区微信公众号
矿区微博二维码
矿区微博二维码
 

版权所有: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